清华大学融智班同学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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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烈祝贺燕赵学友开通。为了促进本专业同学的交流,维系同学之间的联系,增进同学之 间的友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推动同学之间工作和事业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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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学友同学会章程(草稿)

第一条 同学会任务:为了促进本专业同学的交流,维系同学之间的联系,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推动同学之间工作和事业的合作。
第二条 同学会成员: 清华大学融智班全体学员和班主任

第三条 同学会成员的义务:1、必须向同学会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和基本情况(不涉及个人隐私)等个人资料,并在变换联系方式和基本情况的时候第一时间通知同学会更改其个人资料;2、按照章程缴纳必须的同学会会费,以利于同学会的日常管理;3、对于出差和旅游到达本人居住城市的同学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帮助。4、协助同学会的常设机构完成同学聚会的安排。

第四条 同学会成员的权利:1、有权利获取其余同学会成员的个人资料;2、对同学会常设机构提出个人的建议;3、随时了解同学会基金的使用情况;4、在同学会的中国同录和燕赵学友主页上发表个人言论(前提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五条 同学会常设机构:同学会理事一名,副理事两名。

第六条 理事和副理事的主要职责:1、保持和所有同学的日常联系,并及时维护同学会的通讯录;2、寻找和本同学会失去联系的同学;3、负责对本同学会的中国同学录和燕赵学友主页的日常管理;4、组织安排同学会的聚会;5、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基金的管理,并在每次同学会的聚会上通报日常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 理事和副理事的产生办法:由全体同学会成员推荐,并由同学会成员举手表决通过(与会人员的半数赞成视为通过)。具体分工由当选候选人自行协商。

第八条 同学会日常活动以“新宇工作室主页”(www.zhangxinyu.com)为主要交流平台,辅助“中国同学录”(http://www.4560.net),以同学间个人交流为主。

第九条 同学会重要活动为每五年一次的同学聚会,该活动的时间和地点由上次同学聚会时同时确定,并由同学会的常设机构负责聚会的细节安排。

第十条 同学会基金使用范围:1、同学聚会中的相关费用支出;2、维护“中国同学录”和“燕赵学友主页”的日常费用。

第十一条 同学会基金的管理:设立专门的帐号,由同学会的日常机构负责管理,并在相应的新宇主页上公布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同学会基金的来源:1、同学会每个成员缴纳的会费以后再定;2、接受同学会中成功人士的个人和企业赞助,赞助资金进入同学会基金(对于赞助的个人和企业,本同学会将在同学聚会和日常交流平台上给予通报表扬);

第十三条 本同学会章程自2006年8月1日通过并开始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同学会章程的解释权归同学会日常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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